「你們的意見如何?』他們回答說:『祂是該死的。』。」
馬太福音第廿六章66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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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潔美 牧師
「你們的意見如何?」意即『你們如何宣判?』「祂是該死的」,猶太人當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,並無執行死刑的權利;所以公會宣判耶穌該死,只是宗教上的判決,並非真正法律上的判決。
在這裏我們要注意的是,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穌的罪,並不是因為祂『是』上帝的兒子,而是因為祂『見證』祂是上帝的兒子。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上帝的兒子,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。在眾多假見證中,他們找不到耶穌的任何漏洞,就在耶穌自己真實的見證上,他們以褻瀆上帝的假見證來定祂的罪。
公會的人定意要除掉耶穌,並不是因為他們關心上帝的事,而是因為耶穌的言行,嚴重威脅了公會的權益;今天,若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將他們的利益置於上帝的旨意之上,也會扮演殺害主耶穌的角色。最先定主耶穌死罪的,不是外邦政權,卻是猶太教中自認是上帝子民的人;上帝的子民若不明白上帝真實的心意,那麼,最熱心事奉主的人,可能就是最敵視、逼迫主的人!